学生宿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宿舍既是学生们休息的场所,又是育人的场所。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创造一个舒适、安静、卫生、文明、安全的环境,根据本校半军事化管理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一、作息:
(一)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操早读,因身体原因不能出操者,应持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无特殊原因不得卧床不起,无故旷操旷课。
(二)午饭后,无特殊情况的都应按时到寝室休息,休息时间保持宿舍楼的安静。起床铃响后,立即起床,抓紧时间进入教室上课。
(三)晚自习下课后,应立即回宿舍洗漱,作好就寝准备,不得在外逗留。熄灯铃响后,不准在室内交谈、吵闹等。
二、卫生
(一)寝室长应协助管理员排好值日表,每天有一名同学值日,负责本寝室当天的清洁卫生工作。
(二)起床后,自觉叠好被子,整好铺位,做到被子整齐,床铺平展,枕头位正,鞋袜入柜,用具按要求摆放。
(三)坚持周五大扫除制度,彻底打扫整理寝室卫生,做到门窗整洁,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垃圾。
(四)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晒被褥,勤换洗被罩、床单,勤换洗衣服,勤理发,勤洗澡、洗脚,勤剪指甲。
(五)不准在走廊里便溺、倒水,不准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准往窗外扔东西,废纸、果皮、食品袋等放入纸篓内,由当天值日生倒入垃圾道。
(六)保持盥洗间的卫生,小便上台,大便入池,便后冲水。剩饭菜要倒入盥洗间水桶内,不准倒入水池,以免堵塞管道。
三、纪律
(一)寝室内禁止吸烟、喝酒,不准大声喧哗、吹口哨、放大功率音响,不得干扰他人正常休息。
(二)按分配的房间铺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因故需要调换的,须经班主任老师和管理员同意。
(三)晚自习后,不准外出购物、吃饭,更不允许外出打电子游戏、进网吧、看录像等。管理员10点20分检查就寝情况,10点30分,准时上锁熄灯。
(四)熄灯铃响后,按时就寝,保持室内安静,不串铺、不说话、不开灯。
(五)爱护公共财物及公共设施,遵守社会公德,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安全
(一)增强防火意识,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在宿舍内点燃废纸、杂物、生火、用电烧开水、燃烧酒精等燃料,一般情况下,不准使用油灯、蜡烛照明。
(二)注意用电安全,不乱拆电器,不乱拉电线。电器出现故障时,及时报告管理员、班主任检查维修。
(三)严禁男生进入女生宿舍,严禁女生进入男生宿舍,严禁留宿异性住宿。
(四)不经值班管理员同意,非住宿人员不准进入宿舍,学生无权留客人在宿舍内过夜。
(五)谨慎保管财物,防止盗窃。出入宿舍注意关好门窗,若宿舍钥匙不慎遗失要及时向班主任申报登记,由学校统一配置更换钥匙。贵重物品不准放在寝室内,生活费用可交学校财务代为保管。
五、奖惩
(一)坚持开展双优寝室(卫生、纪律)评比活动,由学生工作处老师组织学生干部,定期检查寝室纪律卫生,公布评比结果,并与班级纪律及个人德育考核挂钩,两次评比末名者,通报批评,并扣班级纪律分。
(二)室内公物,由全体住宿人员承包,损坏者,由个人或集体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按学校有关纪律处理。
(三)不认真值日,不叠被子者,学校责令当日值班人员代做代叠,并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
(四)破坏公共卫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清理打扫。
(五)破坏寝室纪律,影响他人休息或夜不归宿者,视情节给予点名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六)不遵守安全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没收用具,造成后果者,赔偿经济损失,追究责任。
(七)期末寝室总评,双优寝室长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双优寝室成员、单优寝室长在年级大会上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九)在纪律、卫生方面特别突出的寝室,学校拍照录像,通报表扬。对寝室卫生、纪律、安全做出特殊贡献者,学校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