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即要相互配合,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部门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及全体教师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卫生、食品、人生安全、禁毒、交通、边防管理等安全综合知识教育;每班每月班主任教师都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校每学期举行一次禁毒宣传教育图片展及禁毒讲座。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保卫干部巡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5、加强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相关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等社会活动,未经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危险性活动等。7、教育学生严格遵守《瑞丽中缅翡翠艺术学校学生守则》及学校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学生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走读生应按时到校、按时下课离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8、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一)安全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保卫管理人员由安全校长、学生工作处处长、保卫干部、门岗值班员、夜班值班员组成,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全体安全保卫管理人员上岗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上岗,认真负责,文明值勤。节假日期间加强巡查,排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以便防患未然。
3、学校实行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安保人员、门岗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确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说明,同意方可放行;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身份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
4、 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门卫处填写《探亲访友预约卡》方可入校,特殊情况须电话同教师联系,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入校。
5、上课期间,师生出入校园,门卫要履行登记手续,学生外出必须经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亲自说明并做好登记方可出入校园。
6、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向师生推销商品。
(二)门岗值班员管理制度
1、学校门岗值班人员每天按时与夜班职守人员交接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不迟到,不空岗,不早退。门岗交接时间为早晨8:00,晚间20:30。2、门岗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封闭管理各项要求,按时开关大小门,严格登记并管理好外来人员及车辆,做好学校教师进出校园的登记管理。
3、学校正常授课期间,学生出入校园要做好记录并向班主任索要签条后方可放行,家长及外来人员要持预约卡登记后方可入校。
4、认真做好学校信件、报刊等相关物品的登记、保管、发放工作。学校放假期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入校,负责清理来校推销的闲散人员。
5、门岗交接时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保卫处领导并做好记录。门岗钥匙为学校备用,不能随意为外人提供,如需使用必须征得保卫处领导同意。
6、门卫负责保持公共大院整洁、卫生。
(三)夜班职守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为有效防止火灾盗案的发生,提高夜班职守人员消防安全和防盗意识,明确规定夜班职守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1、夜班要及时到岗按时交接,不迟到,不早退,每日交接必须巡查。
2、当班期间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觉、娱乐、脱岗,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
3、夜班职守人员职责范围: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检查并维护学校供水、供电、供暖等相关设施。
4、当班期间要加强巡查电源、火源、水源,熟知水电阀门、供暖阀门位置,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5、学校放假期间及夜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认真做好交接记录以防责任不清,如因记录不清无法确定责任的将追究全体职守人员共同的责任。
6、夜班职守人员要熟知报警及学校领导、安保管理人员电话,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如因职责不到位造成损失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学校雇工按协议条款处理)。
(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实验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1、学校是公共场所,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校内;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保卫处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师生进行处理,并视情况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师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师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瑞丽中缅翡翠艺术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各类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二、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的教学安全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教师请假、教师代课,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不同类型、年龄的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讲究教育方法,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6、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7、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事故要求教师时刻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对特异性体质、先天性疾病等学生要建立档案,必免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意外事故。
9、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10、走读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11、技能操作指导教师要切实上好技能操作课,保证课堂的安全。(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技能操作准备,(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技能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技能课程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操作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操作机器。(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12、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室外课(体育课)堂教学
1 、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2 、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先休息,依据情况随时准备送去医院的处置措施。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7、 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后勤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三)教学活动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2、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拥挤踩踏等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等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对集会、会操、外出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组织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大型集会、外出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义务劳动、运动会等)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6、每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确保安全;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待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
8、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
四、学校各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微机室、电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室、电教室是学校重点部位,必须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室、电教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校外人员带入微机室、电教室操作微机。
4、微机室、电教室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室、电教室,不准在微机室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档案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等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主管人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档案室,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四)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仪器、图书、教育教学等物品 ,保管人员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2、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3、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4、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五)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泵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使用供电、供水设备。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窗锁门。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注意保养、妥善保管。
五、校园临时用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临时工或施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加强用工、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由施工主管领导负责逐个造册将有关证件报学校安保部门审核存档,做到登记及时、祥细、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部门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要服从学校安保管理,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带物资出门应由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出门。
5、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6、 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或回收,有专门的值班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8、授课期间严禁施工车辆进入校园,注意师生活动情况,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